读懂全会《决定》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
破除政策落地“中梗阻” 畅通农村物流“最后一公里”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

人民法院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应考虑哪些问题?

发布时间:2015-04-24  来源: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人民法院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应考虑哪些问题?

  作者:赵全能

  问:人民法院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应考虑哪些问题?

  答:人民法院在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时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内容:

  第一,人民法院审理减刑、假释案件,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,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、原判刑罚情况、财产刑执行情况、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、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。

  第二,人民法院审理假释案件,除应当审查第一款所列情形外,还应当综合考虑罪犯的年龄、身体状况、性格特征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影响再犯罪的因素。

  第三,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,应当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。涉及发明创造、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的,应当审查该成果是否系罪犯在执行期间独立完成,并经有关主管机关确认。

 

  作者单位: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

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