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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80后”男子两度入狱不悔改 强奸、抢劫“三进宫”

发布时间:2014-07-11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公众全民讯(车彦霖)吉林省龙井市某村的“80后”男子郑某,曾因犯抢劫罪、奸淫幼女罪,盗窃罪两度入狱,服刑十三年。2010年才出狱,出狱后他仍然不思悔改,又犯下强奸、抢劫罪。近日,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郑某强奸、抢劫一案,最终郑某获刑十年,再次入狱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2013年9月18日2时许,被告人郑某谎称送喝醉酒的张某回家,在张某居住的延吉市进学街某住宅楼门前仓库院内,以用手掐脖子和用语言威胁的手段将被害人张某强奸。2013年10月20日23时许,被告人郑某在敦化市胜利街某居民小区楼下小棚子,以同样的手段强奸被害人孙某,并抢走被害人孙某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00余元以及价值人民币960元的金戒指一枚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郑某以采用暴力、胁迫手段,强奸妇女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抢劫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、抢劫罪,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 000元。(讯息来源: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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